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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申论四大特点

发布:2013-04-0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09公务员考试申论四大特点
  从2006年起,国考大纲开始对申论考试的性质和要求有了明确的提法: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报考者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准确流畅地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万学金路公务员研究中心赵同勤老师认为,仔细理解这一段话,对于理解申论围绕什么来命题、有着怎样的要求、如何作答都有着十分的意义。具体而言,可以概括为申论的四大特点:
  一、材料的社会性
  申论命题一定会涉及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这也是申论与其他种文体最大的区别。具体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普遍关注。材料所涉及的内容一般是关系到大多人的利益,与许多人有关,无论从地域上还是时间上,都具有普遍性。其表现为一般人都知道、听说过,或者关注过、经历过;看似反映的是某一地区的问题,但决不是只有这个地区才有。如2009年的申论命题,主要是围绕生产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稳定、粮食稳产这两个大家都比较关注的社会问题来展开的,实际这是党和政府近年一直所要着力解决的热点问题;2008年的申论命题,虽然说的是云南怒江地区的水电开发,但反映的却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问题,从根本上而言是说如何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问题。其他年份的申论命题也是这样。因此,赵同勤老师提醒广大考生,必须在平时多了解社会上所发生的一些公共事件,也包括一些社会热点。地域性强,关注度低的内容一般不会成为申论的命题依据。
  政府相关。申论所给定的材料大多与政府有关。作为政府机关,其主要职责也就是解决社会上所发生的公共问题。这就启发广大考生,在关注社会热点时,既要关注它所发生的面是否广泛,更要看是否与政府有关,是否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如果该事件与政府无关,只是涉及到企业或某一个别单位,原则上不会成为命题的给定材料。此外,从中央国家机关历年的申论试题内容看,申论命题一般也不太可能涉及过多的意识形态问题或特别敏感的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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