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2014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招聘89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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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事业单位考试除省属事业单位一年两次统一招考之外,各地市及相关部门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方式一般为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而人数少则现场报名或者提交指定材料发送至公告提及的报名邮箱。
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是笔试,二是面试。笔试科目针对招聘岗位的不同有所差异,一般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测、或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具体以招聘公告上说明为准。为了帮大家把握好每个事业单位考试招考资讯,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持续为大家发布最新招聘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密切本网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 89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各区户籍(生源地)。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户籍(生源地)。
(三)社会在职人员须为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条件为本科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3月23日后出生),且户籍须在苏州市各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3月23日后出生),且户籍须在苏州市(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
(四)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岗位代码 “90” ,招聘对象为:在村(社区)服务期满3年(截止2014年3月23日前)且考核合格、现仍在相城区村(社区)任职的省、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市聘大学村官是指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管理的工作人员。
(五)个别岗位因特殊性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六)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七)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八)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4年3月23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2年3月23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九)户籍截止时间以简章发布之日起算,即2014年3月10日。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3日(星期天)8:30——1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相城区人才市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下载并填写《2014年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打印2份,将《登记表》中应由“报名者填写的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登记表》和应聘材料的原件。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由招聘单位签字(盖章)。
3.人社部门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验证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将《登记表》1份交“验证处”(附应聘材料复印件1份),另一份《登记表》返还给招聘单位(附应聘材料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