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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常州工学院招聘教师简章

发布:2016-05-3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常州工学院招聘教师简章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6月13日9:00—6月16日16:00。详见下文:
  2016年常州工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常州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www.cz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3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于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16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zhrss.gov.cn)
  常州工学院网(www.czu.cn)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6月13日9:00—6月16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6月13日9:00—6月17日16:00
  3.报考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6620517。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北直街35号)现场上传照片和缴费。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8.报名时同时填写《常州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发送至cgyrsc@163.com,发送主题请以“姓名+专业+硕士(职称)”格式注明。
  三、考试和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考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笔试与专业技能考核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专业技能考核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与专业技能考核均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项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与专业技能考核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6)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果该岗位没有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各项成绩均合格,按照权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
  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学校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210143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9-86620517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210588
  八、本简章由常州工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2016年常州工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 2016年常州工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常州工学院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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