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报名相关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公考要闻

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首开残疾人定向招考通道

发布:2017-01-0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全面拉开序幕。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继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笔试重大变革后,2017年江苏公务员招考又出“新招”。为解决残疾人就业困难的问题,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首开参加人定向招考通道,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定向招录,为残疾人就业开辟“新道路”。2017年江苏公务员的考录对象增加了一特殊群体--残疾人。规定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可报考定向考录残疾人的职位。
  在报考时,定向考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2”),考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具体招考职位,需最新发布的职位表为准。
  扩展阅读:
  据了解,目前,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残疾人职位定向招录工作尤为突出。另外,北京、天津、山西、吉林、江苏、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都明确要求建立岗位预留制度,面向残疾人定向招录。而今年,云南省公务员招考也将增加残疾人指标。山西规定,未达到规定比例安排的事业单位,如确有条件提供岗位而不按规定定向招聘残疾人的,不准其进行招聘工作。浙江规定,事业单位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的,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统一下达招聘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条件要求和开考比例。
  “面向残疾人推出定向招录,无疑是公务员招考中的一大亮点。”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副主任解宏德分析说,“很多残疾人只是轻度残疾,并不影响工作。如果仅仅因为是残疾人,就不给他们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机会,影响社会公平。”
  据了解,虽然残疾人保障法中早有规定,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但由于法律规定相对笼统,各地一直面临落实难的问题,有些单位宁可交纳保障金也不肯录用残疾人。“上海、北京等地的公务员考试公开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考,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就业的关注,也为推动残疾人就业起到了示范和表率作用。” 解宏德说。

  重要提醒
  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全面启动,根据2017年江苏省考考试安排,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历年江苏公务员考试不指定用书,考生可参考最新版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进行考前复习。
新版《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发布,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也就意味着即将来临的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将执行新的违纪违规处理办法。新规将严惩考试作弊行为,严重者将永远不得报考公务员,请广大考生严格要求自己,诚信报考,诚信应考!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3 http://www.jssk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3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