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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泰州市姜堰自来水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5名)

发布:2019-08-11 13:24:2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江苏泰州市姜堰自来水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5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8月15日(周六、周日休息)。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泰州市姜堰自来水公司招聘公告
  泰州市姜堰自来水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泰州市姜堰自来水公司招聘岗位表及参考目录》(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敬业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违法受过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
  7.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8月15日(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9:00-11:45,下午:2:30-5:45)。
  报名地点: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308室(姜堰区上海路9号)。
  (二)报名方式
  1、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网上报名)。
  2、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4、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并承诺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以证明自身学习专业与学历情况,否则将不予录用及建立劳动关系。
  5、报考者应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自愿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泰州市姜堰自来水公司招聘报名表》两份,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由第三方专门招聘机构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资格审查、笔试(技能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通过姜堰人才网(www.jyrc.net)、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同步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技能考核)
  岗位1-4 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内容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5-6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在笔试(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招聘单位自主决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笔试(技能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计算合计总分。电工岗位有高压操作证的另加3分,机修工有中级及以上证书的另加3分。总成绩达不到6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初步拟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姜堰就业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的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如违约每少一个月需向用人单位缴纳1500元/月违约金。
  五、薪酬管理
  拟聘用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以及所签订劳动合同进行考核管理。试用期内,月工资按照2800元/月发放并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转正之后,月工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标准发放。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已向姜堰区国资办备案,全过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在泰州市姜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督下进行。本次公告由泰州市姜堰自来水公司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
  1、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公司对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2、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自来水公司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 0523-88155216、0523—88241919
  监督电话: 0523—88271158
  附件1:泰州市姜堰自来水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泰州市姜堰自来水公司招聘岗位及参考目录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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