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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无锡市经开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13名)

发布:2021-03-10 21:00:4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江苏无锡市经开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13名)已发布,报名、照片上传:2021年3月16日9:00—2021年3月19日16:00;笔试日期:2021年4月17日。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辅导用书。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复习,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无锡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无锡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无锡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1年无锡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一)。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wuxi.gov.cn)、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爱岗敬业,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
 
  6、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7、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即指截止2021年3月31日前需参加工作满两年,按实计算(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
 
  8、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国家法定考试中因违纪而受过处理且在禁考期的人员;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相关情况
 
  1、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2、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可按大专、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与之相符岗位。
 
  3、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4、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按照《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5、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3月16日9:00—2021年3月19日16:00
 
  2、报名网址: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3月16日9:00—2021年3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3月16日-3月22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3月16日-3月22日的09:00-16: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3月16日9:00—2021年3月23日16: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广瑞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3号楼0211室,电话051082413316)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各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9:00—16: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考生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7日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wuxi.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试时间为9:00 — 11:30。
 
  2、笔试科目:
 
  管理类、通用专业技术类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数的50%。
 
  考试范围见报名系统内《江苏省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出通知。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2、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1、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2、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各岗位根据本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以及报考资格的复审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核准。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十、招聘咨询
 
  具体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等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中各主管部门(单位)联系电话。本公告由无锡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0580056。
 
  十一、监督举报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无锡经济开发区纪工委:0510-80580191。
 
  十二、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lss.wuxi.gov.cn/ztzl/wxrskszl/
 
  考试成绩、面试、体检、公示等考务信息无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无锡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1年3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hrss.wuxi.gov.cn/doc/2021/03/10/32174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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