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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常州国家高新区“名校优才”选聘公告(100名)

发布:2021-05-20 19:48: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江苏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名校优才”选聘公告(100名)已发布,计划选聘10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9:00至6月10日24: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1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名校优才”选聘公告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国家级绿色园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江苏省先进开发区、华东地区最具竞争力开发区。为进一步加强优秀人才储备,经研究决定,常州国家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优秀人才到国有公司等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数量
 
  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科研院所或同层次国(境)外名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届、往届毕业生皆可;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选聘名额:100名。
 
  二、选聘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 成绩优秀,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3.本科生一般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选: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各类奖学金获得者;
 
  (2)世界500强企业或大型央企、国企优秀从业经历者。
 
  6.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过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行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9:00至6月10日24:00
 
  报名网址:xbrc2021.zhaopin.com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3)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4)院(系)级及以上奖励的证明;(5)专业成绩单及排名、学术成果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注意事项:
 
  (1)递交报名资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报名填写不规范或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录取。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虚假材料、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 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确定入围素质测试人选。
 
  3. 素质测试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入围人选进行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体检考察
 
  对拟选聘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5. 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策待遇
 
  1. 薪酬待遇。年薪总额为本科生18万元/人,硕士生22万元/人,博士生30万元/人,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 安居待遇
 
  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符合政策的可享受每月300元、500元、800元生活补贴,每月500元、600元、800元租房补贴,3万元、5万元、2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安居待遇如遇政策调整,可按就高原则享受。
 
  3. 其它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享受人才落户、子女入学、医疗健康等待遇。
 
  五、培养管理
 
  1. 引进人才与国有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由劳动合同签订单位负责引进人才的薪资和各类补贴发放、政策申报等服务工作。引进人才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在此之前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如发生法律纠纷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2. 引进人才到岗后,结合实际需求,试用期满后可到区级机关或基层单位多岗位锻炼,进一步拓宽培养渠道。
 
  3. 引进人才入职后约定试用期3个月、服务(合同)期3年。试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及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1.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 对于常州市外来区应试的人员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省内200元/人,沪、浙、皖地区300元/人,其他地区800元/人),提供免费住宿。
 
  3. 相关信息在常州高新区党建网http://dj.cznd.gov.cn/和微信公众号“新北党建”同步发布。
 
  咨询电话:0519-85178256
 
  系统服务电话:13921276542(杜老师)
 
  常州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附件: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文章来源:http://cznd.changzhou.gov.cn/html/cznd/2021/FDCFILKP_0520/440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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