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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南京市江宁区定向选聘“名校优生”公告(20名)

发布:2021-10-19 19:23:5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2江苏南京市江宁区定向选聘“名校优生”公告(20名)已公布,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6日-12月15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江苏公务员科恩资讯”公众号,微信号:jsgkworg,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南京市江宁区定向选聘2022届“名校优生”公告
 
  南京市江宁区文化底蕴深厚、区位交通优越、自然环境优美、科教资源丰富、产业基础厚实、生活配套完善,是南京地域面积最广、经济实力最强、科技创新创业最活跃的新市区。区域面积156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92.6万人,辖10个街道、201个社区,拥有江宁开发区、江宁高新区、滨江开发区三大综合型园区,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牛首山文化旅游区等一批特色专业型园区,现有区直属国企集团11家。2020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509.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居江苏省区县第二,综合实力位列“全国百强新城区”第三位,营商环境位居长三角地区县域第三、江苏省第一,国家级江宁开发区位列全国经开区第六,连续三年获评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进区。
 
  为广纳贤才、共谋发展,凝聚推进江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的智慧力量,现就南京市江宁区定向选聘2022届名校优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数量
 
  选聘对象为全国部分知名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计划选聘20名(岗位信息见附件)。
 
  部分名校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二、选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2. 有理想抱负和为民服务情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志愿到基层工作,吃苦耐劳;
 
  3. 专业能力比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同时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 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一般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荣誉、获得各类奖学金;
 
  6.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审核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6日—12月15日。
 
  报名方式:下载填写《南京市江宁区定向选聘2022届名校优生报名表》,连同扫描或照片形式的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发表论文专著、担任学生干部或实习经历等材料,发送至邮箱jnmxysxp@163.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姓名”。用人单位审核报名资料后,确定入围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人选名单。
 
  (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和面谈
 
  重点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实地走访
 
  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有关标准和要求,实地了解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情况。
 
  (四)赴江宁考察和体检
 
  组织有聘用意向的“名校优生”赴江宁实地考察,考察结束后组织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
 
  与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政策
 
  1. 聘用方式。“名校优生”与开发园区总公司和区直属国企签订劳动合同,首个聘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
 
  2. 薪资待遇。参考江宁区公务员和开发园区、区直属国企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确定薪酬标准,并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收入水平不低于具有相同学历层次和工作经历的公务员,按规定缴纳保险、公积金。
 
  3. 人才待遇。在我区工作满一年后,一次性给予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4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3万元生活补贴、本科生2万元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按照江宁区人才安居政策享受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800元/月租房补贴、本科生600元/月租房补贴。如有其他人才安居政策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4. 发展晋升。直接纳入江宁区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定期开展交流、轮岗、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优先推荐参加各级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和各类主体培训班次;有计划地安排在全区基层一线岗位历练;建立“名校优生”常态化选拔使用机制,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先提拔使用;符合规定的可交流到党政机关工作,并办理公务员调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5—52281326、52281504、52288952。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组织部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ning.gov.cn/xwzx/tzgg/202110/t20211016_3160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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