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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事业单位公基:辩证法三大规律

发布:2022-06-22 10:57:5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文,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小编就考试里常见的辩证法三大规律的方法论考法分析做一个系统总结:
 
  一、考法剖析——对立统一规律的方法论
 
  (一)矛盾分析法
 
  矛盾分析法是矛盾普遍性的原理告诉我们的工作方法。所谓矛盾分析法就是强调日常生活中做事情时要一分为二地看待问题,全面看问题。
 
  【考法点拨】对于矛盾分析法在题目中考查时各位考生注意把握以下这一点。注意看题干中是否全面看问题,既看到一件事情的优点,又看到了缺点。比如“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经济全球化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许多的机遇与此同时给我国民族产业带来了一定的冲击。经济全球化对于我国而言始终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各位考生做题时仔细的去题干中找核心线索词,只要题干表达着优缺点都涉及的内容,很明显就是矛盾分析法。
 
  (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矛盾特殊性的原理告诉我们的工作方法。告诉我们日常生活中不能一刀切地看待问题,而是遵从矛盾特殊性的原理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考法点拨】各位考生做题时需注意只要是对于不同的问题提出了不同解决方法的那么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工作方法。比如,“老师要因材施教”,“医生要对症下药”,“设计师要量体裁衣”,“农民伯伯要因地制宜”,“锁匠叔叔要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二、考法剖析——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方法论
 
  (一)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与道路,事物发展的总方向永远是上升前进的,道路过程中经历各种曲折。
 
  【考法点拨】 各位考生做题时需注意,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方法论考法主要有以下三点:
 
  1.个人发展角度命制题目:题干中主要强调个人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各种艰难困苦,如今成功了,有曲折,有前进与成功。
 
  2.国家发展角度命制题目:比如,“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虽然有曲折,但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定信念,带领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砥砺前行。”体现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3.题干以歌词的形式考查。比如:“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风雨体现事物发展的曲折性,阳光和彩虹体现的是事物发展的前进性。
 
  三、考法剖析——质量互变规律的方法论
 
  (一)重视量的积累
 
  【考法点拨】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才能产生质变,因此日常生活工作中要重视量的积累。比如“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强调量的积累的重要性。对于此方法论各位考生做题时还是比较好判断的。
 
  (二)坚持适度原则
 
  【考法点拨】虽然量的积累很重要,但是也得把握好一定的度。比如常考实例有:“凡是注意过犹不及”,“厨师要掌握火候”,在日常生活中做人做事一定要把握分寸,坚持适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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