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考苏州市户籍(生源地)要求说明
2024年江苏苏州市公务员考试已启动,计划招录1036人。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快速备考可结合202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教程(点击订购)进行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会将相关信息整理汇总,建议考生收藏本页面!
1.以相应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以相应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
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苏州户籍。
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毕业当年入伍,且于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以入伍当年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3.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该境外学位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4.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的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5.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普通高校2022、2023年苏州生源毕业生视为具有苏州户籍。
6.公安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程序按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执行,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7.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生源地、户籍政策,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其他驻苏省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按我市政策执行。
8.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驻地)所在市(含各区)、县级市的职位。
9.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上述2至4项所列人员(不得以其他非普通高校学历及以前取得的学历报考),其中以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报考的,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限江苏生源。
10.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11.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我省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我省项目办选派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指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已退役军人)。职位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12.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上述人员原为大学生村官的,不得报考该职位);要求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深入扎实、群众公认度高、服务意识强,经乡镇(街道)党组织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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