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报名相关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汉石江苏省考网 >> 江苏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24江苏常州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名)

发布:2024-05-20 15:29: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江苏常州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4年江苏常州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进编)。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czks.czrsj.cn:800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5月29日16:00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主要围绕综合管理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 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获取

招聘江苏插图_副本.jpg
\ 江苏常州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和优化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岗位表中01岗、02岗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27日后出生);03岗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5月29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5月29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时间截止报名时),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5月2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5月29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jw.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5月27日9:00—5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5月27日9:00—5月29日17: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5月27日9:00—5月30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报考单位联系,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除报考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5.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13日10: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czks.czrsj.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综合管理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由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将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复审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由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人选如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情形的,应在体检表中填报,并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招聘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1.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0519-81087659
 
  2.南京医科大学常州校区管理委员会025-86869301
 
  招聘监督电话:0519-85682570
 
  七、本公告由常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s://rsj.changzhou.gov.cn/html/czrsj/2024/IQCNPLQO_0517/48548.html
\ 江苏常州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
\ 其他地区招聘相关资讯推荐阅读
 
  ★ 安徽招聘相关资讯

 

  ☆ 湖南招聘相关资讯
 

  ★ 河北招聘相关资讯

  ☆ 四川招聘相关资讯

 

  ★ 浙江招聘相关资讯


  ☆ 河南招聘相关资讯

\
\
 
\
扫码关注我们
更多精彩等待你发现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4 http://www.jssk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14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