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报名相关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汉石江苏省考网 >> 江苏省考招考 >> 招警

2024江苏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8名)

发布:2024-06-24 13:04:1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江苏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摘要

  2024年江苏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8名。凡有意应聘者,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明、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时-2024年6月27日17时30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报名点:洋河新区公安分局(报名处设在公安分局),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0527-84352857。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包括应知应会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法律法规、警务技能、文字信息等。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 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获取

招聘江苏插图_副本.jpg
\ 江苏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正文
 
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提高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增强打击破案、巡逻防控质效,进一步加强公安辅警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能够保守警务工作秘密;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适应夜班值守、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相关岗位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

  6.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秀治安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凡有意应聘者,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明、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时-2024年6月27日17时30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报名点:洋河新区公安分局(报名处设在公安分局),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0527-84352857。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包括应知应会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法律法规、警务技能、文字信息等。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能测试。报考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4X10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按照“体能测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考生可自主选择两项及以上项目测试,其中达到60分标准即为该项目合格。有两项以上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该体能测试为达标式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四)面试。面试由洋河新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逻辑思维、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应变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总分构成。总分构成为笔试、面试的总和(体测达标者,体测成绩不计入总分)。其中笔试按得分的40%计分;面试按得分的60%计分。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七)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录用和公示。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同岗同类辅警产生空缺,将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其中,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录用手续;未能解除或隐瞒实情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服从分局岗位内部调剂。薪酬待遇按照《洋河新区辅警人员工作薪酬分配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聘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选拔过程中,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E4Vdj0ehipGiLWWA69BOg
\ 江苏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附件
 
  点击下载:
\ 其他地区招聘相关资讯推荐阅读
 
  ★ 安徽招聘相关资讯

 

  ☆ 湖南招聘相关资讯
 

  ★ 河北招聘相关资讯

  ☆ 浙江招聘相关资讯

 

\
\
 
\
扫码关注我们
更多精彩等待你发现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4 http://www.jssk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14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