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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公告(140名)

发布:2024-08-25 16:15:1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江苏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公告摘要

  2024年江苏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公告已发布,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才140名。本次招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68号)六楼小会议室(联系电话:0515-83288269、0515-83288285)。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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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公告正文
 
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才14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日之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截止报名前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7.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8.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编;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盐城市大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在面试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招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68号)六楼小会议室(联系电话:0515-83288269、0515-83288285)。

  (二)报名材料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粘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认证材料(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材料;④按2024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2、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⑤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⑥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2019年至2023年毕业未入编的大丰籍定向医学生只能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本科生工作岗位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大专生工作岗位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所辖村卫生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所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3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5年3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当场进行陈述申辩。报名时间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报考者在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5-83288269)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见《招聘岗位表》)。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封闭考试,总分为100分,设5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面试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无笔试岗位报名成功即为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在大丰公共就业网(http://www.ycdf91.cn)上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护理岗位面试为护理技能操作,其他招聘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方法。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无笔试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无笔试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公共就业网(http://www.ycdf91.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3288233(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公告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5-83288269、0515-83288285(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0515-83929210(盐城市大丰区人事考试中心)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dafeng.gov.cn/art/2024/8/23/art_24626_4227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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