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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名)

发布:2024-09-04 19:50:1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江苏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4年江苏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因学校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3名,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月6日8:00-17:00,现场报名地点: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党政办公室(博约楼408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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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因学校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实验员1名:40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专科及以上学历,物理学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实验室管理流程,掌握相关学科实验要求。

  2.心理辅导员1名:40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心理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心理咨询、心理教育等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3.校医1名:40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医学类(含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能根据学校要求安排工作时间。

  二、招聘岗位职责

  1.实验员岗位职责:完成学生分组实验和本学科教材中所有演示实验的准备工作;完成实验仪器、耗材的申购、登记入库、使用记录;负责实验器材、实验用品的安全保管和实验场馆日常维护工作;协助教学研讨会务工作;完成教务处交办的考务及其他工作;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2.心理辅导员岗位职责: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普测、筛查、跟踪回访;负责学生日常心理辅导;负责心理问题学生转介、复(试)学心理评估;负责心理和生涯班会、社团、团辅及培训工作;负责“心理微话”公众号等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生涯主题大型活动、生涯规划等;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3.校医岗位职责:负责学生医保缴纳工作;负责晨检、缺课数据录入工作;负责学生体检、学生各种常见病监测;负责培训教职工、学生心肺复苏等其他急救知识技能;日常处理学生各种常见病和意外伤害并填报数据;负责爱国卫生宣传工作;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工作岗位。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月6日8:00-17:00,现场报名地点: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党政办公室(博约楼408室)高老师。

  2.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②《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请至南通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通知公告栏下载);③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后,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打分,根据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招聘人数的6倍分别确定入围考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6倍的,按实确定),由学校电话通知考试。入围的应聘人员应达到2:1的开考比例,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考试

  1.考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2.考试时间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经市编办通过政府采购确认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体检名单在校园网公告,并电话通知本人,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按实收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名单。

  八、录用与待遇

  1.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通大附中校园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经市编办通过政府采购确认的劳务派遣机构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3.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待遇按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录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九、纪律监督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南通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59008885 13625232662(高老师)

  纪律监督:0513-59008811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

  2024年8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zgtdfz.com/tzgg/content_10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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