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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连云港经开区管委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14名)

发布:2024-11-12 21:11: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江苏连云港经开区管委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4年江苏连云港经开区管委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00—11月18日16:00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等相关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有需要备考的考生可结合2024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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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连云港经开区管委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打造开发区高素质干部队伍,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管委会聘用制人员,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lda.gov.cn/)“政务办公-通知公告”栏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8年11月11日至2006年11月18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安排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00—11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00—11月19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20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20日每天的09:00-17: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00—11月21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联系,具体联系电话见《岗位表》。


  考务技术咨询:0518-85881209(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见《岗位表》。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01室(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16楼)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5881209。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1月22日9:00-11: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及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资格;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近5年内有违反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或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加试技能测试(详见《岗位表》)。


  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等相关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1.无技能测试的岗位,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有技能测试的岗位,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5: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人员:岗位代码为Z01、Z02、Z14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资格。


  5.技能测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面试


  1.无技能测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折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Z01、Z02、Z14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被聘用人员纳入开发区管委会聘用制人员统一管理。薪酬、福利待遇参照本区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录用人员需服从管委会统一调配。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82128。


  2.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82181。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lda.gov.cn/lygjjjskfq/tzgg/content/bd1bdb40-f1de-425c-b9a7-206b67ae2f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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