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苏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100名)
2025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高品质发展,加快推进张家港市“教育名市”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张家港市教育系统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0名。本次招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5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见附件),可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zjgedu.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9日至2006年12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2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2月9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材料(如奖学金证明、获奖证明等),须在2024年12月13日前取得。
(六)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5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七)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应聘人员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均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
(八)报考英语岗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6.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九)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6月1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及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2025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https://zp.zjgedu.cn:2443)。
3.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8:30~12月13日15: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2月9日8:30~12月13日16:00。
5.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2月9日8:30~12月14日16:00。
6.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2月9日8:30~12月14日17: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12月9日8:30~12月14日18:00。
8.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9.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相应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2月15日9:00~12:00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考核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形式。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试地点:张家港市
(一)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为2024年12月28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前登录2025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https://zp.zjgedu.cn:2443)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4.笔试总分为100分。本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理论占30%。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5.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3天登录2025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https://zp.zjgedu.cn:2443)查阅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情况。
(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信息管理系统的公告要求,打印《报名表》《报名材料目录》《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5天与考生确认参加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必须按招聘职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④就业协议书;⑤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还须提供《报考承诺书》(未落实工作单位)。
(2)国(境)外学历人员:①本人身份证;②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③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④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资格复审时现场验证,复印件由张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现场签订“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之后在《面试准考证》上盖章确认面试资格。
3.陈述申辩:经现场资格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现场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进行陈述申辩。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3天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zjgedu.cn/)公示。公示后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微型课。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根据指定内容,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学生由评委扮演,考生可设置提问,但评委不答问)。
3.微型课内容:由评委选定教材内容,同职位为统一内容。
4.面试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总成绩计算:根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2025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https://zp.zjgedu.cn:2443)及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zjgedu.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选岗、考察(政审)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选岗分配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uzhou.gov.cn)、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zjg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相关政策落实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保险。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218898。
八、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侯老师0512-58150772,殳老师0512-58155292,余老师0512-58222470(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4日
文章来源:http://hrss.suzhou.gov.cn/jsszhrss/gsgg/202412/8ea2959586c3460c91b119a236cb55e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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