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苏盐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3名)
关于公开选调盐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盐城市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委政法委员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盐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盐城市社会治理指挥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选调条件等详见《盐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盐城市社会治理指挥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盐城政法微信公众号或盐城政法网(http://www.jsyczfw.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位。
8.盐城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聘用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除外)、盐城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或省级及以上垂管部门驻盐单位人员,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选调条件:
(1)选调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选调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盐城市委政法委员会根据选调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选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选调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9.本次公开选调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选调:
(1)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选调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2025年6月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5)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6)受过劳动教养的。
(7)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8)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10)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此次公开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12月24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1808室。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考人员所须提供材料外,还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二)资格初审及要求
1.资格初审。盐城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其领取准考证。
2.报考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盐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盐城市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正反面打印),报名登记表请到盐城政法微信公众号或盐城政法网(http://www.jsyczfw.gov.cn)下载。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电子版照片发邮箱yczfwdjc 163.com。文件名称都命名为岗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4)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以及所在单位编制性质证明(如是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
(5)最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表。
(6)纪检部门廉政鉴定。
(7)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参公人员)还需要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8)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含新录用公务员、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9)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10)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选调公告和选调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有关信息。
2.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选调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选调岗位。
4.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盐城市委政法委员会陈述申辩。陈述和申辩时间:2024年12月18日-12月24日(工作日)期间9∶00-16∶00。
四、组织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岗位必备专业知识。
2.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盐城政法微信公众号及盐城政法网(http://www.jsyczfw.gov.cn)公布。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5的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选调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盐城市委政法委员会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选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政法微信公众号及盐城政法网(http://www.jsyczfw.gov.cn)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盐城市委政法委员会陈述申辩。
3.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试者。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五、考察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2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并组织考察,考试总成绩仅作为入围考察资格的条件,不计入考察成绩,不作为选调结果依据。
确定考察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可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盐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差额考察量化比选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成绩由民主测评、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岗位匹配、综合评价五项组成,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在入围考察人员中,根据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察成绩相同,可对考察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
六、公示及调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盐城政法微信公众号及盐城政法网(http://www.jsyczfw.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先按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依次递补后仍出现选调岗位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考察人员,并将有关情况报盐城市委组织部同意。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盐城市委政法委员会报盐城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与拟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予以定岗定级。调入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选调人员一经调入,原身份、职务职级、职称和待遇将不再保留。拟调入人员与选调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3年。
七、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选调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515-86661808,公开选调监督电话:0515-83220215。
中共盐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jsychrss.yancheng.gov.cn/art/2024/12/16/art_3431_4265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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