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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盐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4-12-28 19:15:2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江苏盐城市教育局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公告告摘要

  2025年江苏盐城市教育局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公告已发布,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3名,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盐城市教育局503室(盐城市平安路2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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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盐城市教育局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公告正文


盐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条件


  (一)具体岗位


  盐城市教育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单位车辆驾驶等工作(详见附表)。

  

岗位代码

招聘单位

名额

招聘岗位

学历专业要求

其他

01

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

1

汽车

驾驶员

具有国家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党员、优秀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

取得准驾车型A1或以上资格3年以上(界定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

02

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

1

取得准驾车型C1或以上资格3年以上(界定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

03

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1

取得准驾车型A1或以上资格3年以上(界定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从业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相应资格的驾驶证件;


  5.具有国家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党员、优秀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


  6.被吊销驾驶证未满3年的或曾两次被吊销驾驶证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资待遇


  按照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表和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3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委托书及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盐城市教育局503室(盐城市平安路2号);


  4.联系电话:0515—88881565、88228610。


  (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依据招录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录资格。


  四、考试


  采用现场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个阶段进行。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和工作技能。


  (一)现场技能测试。对应聘人员汽车驾驶技术进行综合考核。现场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按照与拟招录人数1:5的比例,根据现场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现场技能测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现场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与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条件的,不予录用。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一)集体研究。根据考察情况,盐城市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公示(总成绩相同者,按现场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有关规定签订不低于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两年期劳动合同结束后,根据已录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情况,考核合格的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15-88881565、88228610


  监督电话:0515-88228129(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050075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ycedu.yancheng.gov.cn/art/2024/12/25/art_714_4267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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